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 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详见《2013年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为国家普通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本科生须有学士学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详见《2013年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毕业生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身份证以及近期小2寸照片3张。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和照片,毕业生填写《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报名时一并交用人单位,笔试准考证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二)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包括笔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时间暂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市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原件交用人单位审核确认:①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 考生综合得分由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聘用 1、体检。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招聘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4、办理就业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录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关从业资格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15—88336054,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705。 附件:2013年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201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