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砚山县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砚山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岗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合同制公益岗司法助理员15名。 二、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岗助理员不纳入司法局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司法局签订合同并管理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有效期三年,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 机关事业单位或被公务员岗位录用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限文山州内户口。 (五)无其他兼职。 (六)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