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全市范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际能力。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优先。 (三)年龄原则在25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男性。 (五)无违反党纪、政纪、刑事案件记录人员。 三、报名办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向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878--3115122。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八一路174号,五楼)。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证明、政治审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通知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建筑工程质量专业知识占60%。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专业工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被聘用的,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劳动报酬1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以上(另买五险),不能胜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878-3115122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