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洪泽县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3日下午3:00—7月5日上午11:30。复审地点: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洪泽县北京路105号) 二、考生要在规定资格复审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简章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进行审核: 1、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拿到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面向工业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招聘职位的人员(职位代码015)须提供在工业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单位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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