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医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第13号) 因舟山医院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舟山医院简介 舟山医院位于美丽的东海之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占地382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下设总部、妇幼保健院区与中医骨伤院区。现有在编职工2136人,其中正高89人,副高284人,硕博士118人。拥有国家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151工程”人才8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7名,市级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4名。开设40个病区,实际开放床位1600张,95个专科。年门急诊220万人次,入院5.3万人次,手术2.5万例次。医院拥有1.5T西门子核磁共振仪2台、64排GE螺旋等CT机4台、全套CR/DR、PACS系统、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仪器,能施行体外循环下心脏多瓣膜置换、复杂先心矫治术、心脏冠脉搭桥术、肝移植、脑干肿瘤摘除、关节置换、颈椎手术、冠脉完全闭塞病变的PTCA术、经尿道前列腺等离子体剜除术与多脏器DSA介入诊疗手术,开展了经脑室镜、胸腔镜、腹腔镜、十二指肠镜、宫腔镜等多种内腔镜下微创手术,多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妇幼卫生工作创造了连续4年全市无孕产妇死亡的佳绩,受到卫生部表彰。中医特色治疗、中医保健享誉市内,深受群众欢迎。 全院拥有省级医学重点扶植学科——胸心外科,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肝胆外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骨科、妇科微创治疗学、医学细胞分子生物学、生殖内分泌中心等,是温州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和佳木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也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吉林医药学院、蚌埠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基地。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舟山医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六)考生为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七)除口腔科、医疗信息管理、美工室等岗位限舟山户籍或生源外,其他岗位均不限户籍与生源。 (八)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7月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医院网站(http://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7月13日,上午8:30—11:00。 (二)报名地点: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门诊部4楼学术报告厅,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传真:0580-2292528。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 5. 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3年7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 7.《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8.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yy007@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3日11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7月15日11时前将上述材料原件交到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住院部19楼东1907室)。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舟山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每科40元。 六、考试时间、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3年7月中、下旬。 (二)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轮考试;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检与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3个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而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分别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招聘计划在3个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关于启用新的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的通知》(浙卫办医〔2010〕26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13705805557。 (五)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附件:1.舟山医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舟山医院 201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