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技术力量,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根据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简化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专业各1名。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2日起至2013年7月17日。 2、报名地点:毕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已婚人员须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报名的相关证明。 (二)、填写《应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须带原件核查。 (三)、考试 考试为专业知识测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入考试对象。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专业知识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详见准考证。 由人事部门组织相关领导及专家对候选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毕节城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和各职位考生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和政审工作,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法律法规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 经试用、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之内未能提供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生活路毕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邮政编码:551700 联系电话:0857-8235556 电子邮箱:bijieguihua@qq.com 毕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毕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3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