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事业单位面向本市2011年至2013年非师范毕业生和2006年至2013年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现公告有关事项。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75个单位279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㈠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㈢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 ㈣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㈤学历要求: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院校学历,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及以上学历和非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需音乐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其他教师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初中、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㈥届别要求:非师范专业限2011年至2013年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限2006年至2013年毕业生报考。 ㈦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㈧从上大学至今获得区、校及以上科技、艺术、体育比赛一等奖或前三名的毕业生报考获奖专业岗位的优先聘用,报考其他岗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2013年7月8日。 ㈡ 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人事科107房间。 ㈢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应届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印章),2012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和派遣证(报到证)的复印件(需验原件),2006-2012年毕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派遣证和转正定级表的复印件(需验原件); 4、与应聘有关的获奖证书; 5、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㈣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同进行。 四、考核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其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师范类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 ⑴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线同时公布。 ⑵业务考核和面试:业务考核和面试同时进行,总分100分, 60分合格,择优录用。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文化素养、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发展潜质和仪容仪表等。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分组考核。 ⑶调剂:招聘名额不满的单位,落聘人员可申请调剂,经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㈠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评成绩,择优拟定聘用人选后,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顺次递补。 ㈡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㈢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㈣岗位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