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3名,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全日制规划、建筑、道路与桥梁、园林、测绘、会计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会计职位的,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要求女性。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在涡阳县政府网站及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5日止,到涡阳县站前路档案大楼6层涡阳县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8-7218190。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个人工作简历,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等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100分。按照应聘岗位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我中心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待遇 1、我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员工工资标准执行,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涡阳县城市规划综合服务中心 2013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