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要求,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员额内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及管理人员46人(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组办公室3名; 城区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3名; 城区畜牧兽医局3名; 城区审计稽查室2名; 城区镇办劳动保障所6名; 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名; 城区服务业调查队5名; 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 城区食品安全办公室2名; 城区镇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6名; 城区西河缓洪库管理处2名; 城区教育督导室办公室1名; 城区教育局教研室1名; 城区财政信息中心3名; 城区物业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3名 城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1名 具体职位要求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4、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证、职业(执业)医师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上岗证。 5、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6、户籍所在地为晋城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地域限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 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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