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保证我市新建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美术馆交付使用后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作用,根据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6月28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6个单位招聘66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9日9:00—2013年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6月30日9:00—2013年7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6月30日9:00—2013年7月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hrss.gov.cn)、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www.jnwgxj.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hrss.gov.cn)、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www.jnwgxj.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7月1日9:00-17:00到济南人才市场(经十路2239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模式:应聘济南市群众艺术馆艺术表演类、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绘画创作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实行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方式(具体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应聘其他岗位的,实行先笔试后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具体单位及岗位见附件2)。 报考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岗位的人员,请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专业测试)通知单》,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先笔试后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和报考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岗位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请于2013年7月5日-7月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一)面试(专业测试)。根据岗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试、现场表演和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专业测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专业测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专业测试)现场对面试(专业测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专业测试)通知单或网上公告。 个别岗位面试(专业测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人选,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实行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模式的岗位,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笔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知本人,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布。笔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取消其笔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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