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及我市有关规定的要求,汕头科技馆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科技馆系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属下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举办常设性和临时性科普展览,组织科普类型的报告、讲座、影视教育活动及面向青少年和公众的科学实验与竞赛实践活动,开展科技培训,承担科技馆大楼的管理、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汕头科技馆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 4、招聘岗位要求及范围符合条件详见《汕头科技馆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汕头科技馆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我市相应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至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贴相片),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参加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⑤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须分别达到1:2或以上的比例人数,方予开考。 3、发放准考证。经审核合格,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考试费(按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粤费汕行字*165号每人每科收取55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等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考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具体确定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4、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该科总分的60%。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5、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地点公布、并在汕头市科技信息网、汕头科技馆网站、汕头人才网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阅。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前2名进入面试。 如第2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另行通知。 3、面试的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组织:由招聘部门统一安排提供试室,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考场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三)总成绩公布时间: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通用标准执行,费用本人自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公布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并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社局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trs.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汕头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shantou.net.cn)和汕头科技馆网站(http://www.ststm.cn)发布。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科:0754—88426670 汕头科技馆 :0754—88438183 监督部门:汕头市科学技术局监察室: 0754—88426679 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179804 附件: 汕头市科技局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