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都医学院拟对《成都医学院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中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直接考核招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学校前身系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1947年10月建校,2004年8月整体从军队移交四川省政府并更为现名。学校天回校区位于成都市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新都校区位于新都区新都大道,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学校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600余人。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生)、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麻醉学、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食品质量与安全、药物制剂、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8个本科专业,开设临床医学(定向生)、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食品营养与检测5个专科专业。在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中设有肿瘤方向、眼科方向、老年医学,在医学检验本科专业中设有输血医学方向、临床生化检验方向,在护理专科专业中开设“老年照护”方向。在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2个本科专业开展“双学位”教育。现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四川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二级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4个,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2个,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3个,四川省精品课程7门,四川省高校教学团队1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3个,形成了以医学学科为基础,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2人。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4名,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2名,兼职硕士生导师39名。有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四川省教学名师4人。多名专家教授在校外担任重要学术职务。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cmc.edu.cn)。 二、招聘岗位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是:《成都医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要求的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和宁缺毋滥”原则,学校组织专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院(系)、学校两级专家组考评,考评合格上报学校公招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产生拟聘人员,学校公招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引进拟聘人员后,学校人事处按相关程序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成熟一个聘用一个。 四、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符合《成都医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专业、年龄等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此次直接考核招聘年龄条件限制)。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均为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必须符合《成都医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专业、学历学位和年龄等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