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宁围镇中心幼儿园,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208号,镇政府东面。幼儿园现为省二级幼儿园、市农村示范幼儿园、区四星级幼儿园。根据2013学年师资需求状况,报宁围镇党委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 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有责任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未受过各类党纪、团纪或行政处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萧山户籍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在宁围镇中心辅导学校领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 7月 1日—7日(8:00—16:00)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条件有意向者请于7月7日16:00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随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宁围镇中心幼儿园二楼保教室张老师处报名。 2.填写报名表同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宁围镇中心辅导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幼儿教师特长展示及幼儿学科教学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 宁围镇中心辅导学校根据考生的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围镇中心辅导学校公示5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予以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者,面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分加2分);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或一等奖学金(总分加2分); 3. 教学有特长,获得区级以上教学技能类、专题论文类获奖的。(总分加2分)。 四、其他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 18967177056
萧山区宁围镇中心辅导学校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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