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2010]78号)等规定,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质勘查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2013年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地质勘查类应届毕业生,对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年限适当放宽。 (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岗位所需要的学历等其它条件(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英语水平须达到大学四级考试及格线)。 3、本科及以下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 30 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从事野外工作)。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受过开除公职处分或刑事处罚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及人数(岗位) 见《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地质勘查类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四、招聘工作程序 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考察、体检和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ah.hrss.gov.cn/)和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http://www. ahdkj.gov.cn)刊登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为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市内乘21路、226路、235路、149路、118路、122路等公交车到宁国路站下即到。乘4路、14路、117路、121路、129路等公交车到屯溪路站下,沿屯溪路向东150米即到。 2、报名注意事项 (1)须提供的证件: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2)应聘人员须提交《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证件照片2张。 (3)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根据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用。 (5)凡应聘事业单位大专学历岗位的人员,先按专业类别岗位报名,待拟聘阶段再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其在局系统内自行选择招聘计划内的具体工作单位。 (6)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由省地矿局人事处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进行。 (三)笔试 1、笔试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 《公共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写作、英语、计算机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下午15:00―17:0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科须达到60分。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B楼(合肥市梁园路1号,市内乘138路公交车向东南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站下即到)。 3、笔试成绩 《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两科笔试成绩按6:4比例(百分制)合成后,按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合成分数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笔试分数高的优先;如《专业知识》笔试分数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得分高的优先(下同)。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与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名单适时在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省地矿局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 考察由省地矿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上公布。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地矿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局人事处将各单位2013年聘用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考察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地矿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51-64652360 监督电话:0551-64669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