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赤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岗位、专业、数量和条件 (一)考试考核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考试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7日以后),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27日以前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成人在职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士以上研究生); (2)定向到市外或定向本市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赤水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4)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5)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学籍档案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8)法纪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考试考核招聘的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赤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7日— 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4)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同底彩色照片1张; (6)遵义市辖区内的在职应聘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考核内容 ⑴思想政治素质。主要了解遵纪守法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 ⑵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⑶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⑷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2.考试考核方式 原则上每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如有达不到3:1比例的,其考生的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或资料以及面试等方式进行,并进行综合评分。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若成绩和学历相同,以重点院校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 (四)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应聘者直接收取)。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赤水市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无影响聘用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三、所招聘人员实行的有关政策、待遇 1.从市外到我市就业的毕业生,可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2.考试考核招聘的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考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864903(赤水市监察局) 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