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吸引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到我局就业,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莆田市知识产权局(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招聘201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综合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职人员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或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191342936@qq.com。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4-2818369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9号科技大楼5层。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即日起至2013年7月20日 五、考核程序 采取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3、面试以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为主要内容。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进入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考核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考核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考核总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签约及办理人员入编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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