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到东兴创业,充实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公共服务管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东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事业单位空编岗位共70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卫生系统47个,其它事业单位23个。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5月31日后出生)。面向东兴市范围内招聘1999-2007年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7年5月31日后出生); 6、面向广西或东兴市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与之对应,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 7、具备报考岗位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表中计算基层工作年限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因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接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五)曾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单位的性质、职位、人数、条件 详见201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2013年7月上旬) 1、报名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 1日起至2013年7月7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地址:东兴市广场路11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4)联系人:李昌赟、邓丹瑜、许华婷、黄恩华 (5)联系电话:0770-7650078;传真:0770-6260036;邮编:538100。 (6)报名办法及要求: 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表,也可从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下载(网址http://www.dxrl.com/)。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及报考职位中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以寄出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③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④报名考试收费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登记和参加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要一致。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公开招聘的职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网上公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发票到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因报考职位人数不达到开考比例的退还报名考试费,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各招聘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3的才予开考,不达到开考比例,但确需今年补缺的,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开考。 (二)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上级有关部门命题并评卷。考试科目是《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基础常识、综合分析、判断推理和案例分析、时事政治等,试题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7月下旬(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3年7月下旬。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7月下旬。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后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招聘职位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到规定比例1︰3,但确需今年补缺的,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验证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报名材料原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的三天内进行。 面试题目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命题。报考需要专业面试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报考其余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同一试室全部人员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封闭式管理。 面试时间:2013年8月中旬。 面试地点:待定。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专业测试成绩) (四)考核。按照每个职位聘用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将考核结果向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经考核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本部门职位的考生进行考核,经费由政府财政负担。 考察时间:2013年8月下旬 (五)体检。经考核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标准进行。 接受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所有招聘考试 体检时间:2013年9月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后,拟聘用人选在防城港人才网、东兴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由市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聘用人员,按《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办理手续。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公示时间:2013年9月下旬 聘用时间:公示期满后 五、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 1、本公告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防城港人才网、东兴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布。 3、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前,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敬请不要随意更换,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