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8日 上午8∶3 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706室) 2. 邮寄报名 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210013) 收件人:陈艳 联系电话:025-8375812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方式均可,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该表应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如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10号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1号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之前,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试讲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办法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 试讲由学校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校内专家成立专家组。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空缺名额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83758126 联系人: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监审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83758118 联系人: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