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8日 上午8∶3 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706室) 2. 邮寄报名 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邮政编码:210013) 收件人:陈艳 联系电话:025-8375812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方式均可,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该表应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如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应聘人员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该岗位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查验有关材料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及具体时间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应聘者请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随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面试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拟聘用人员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空缺名额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面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83758126 联系人: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教育学院纪监审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83758118 联系人: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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