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由中央编办于2011年5月正式批复成立。中心秉承“心系民生、回报社会”的理念,坚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办学、文化、养老、救助、扶贫等公益事业,努力发挥全系统应有的整体功能和优势,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为进一步充实中心各部门力量,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名(户口不限)。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老龄事业部项目专员1名。 职位要求: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建设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 (二)教育事业部项目专员1名。 职位要求: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任职等步骤。 (一) 报名 报名人员须于6月20日下午4点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表(见附件)原件及电子版提交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二) 资格审查 中心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报名资格要求,结合报名材料等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 笔试和面试 笔试定于6月29日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定于7月6日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两者相加占总分90%。 (四)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组织考察环节得分占总分10%。 (五) 录用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成绩9:1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颐园62737室 电话:010-68498888转62737 传真:010-68498708 电子邮箱:syfzzxbgs@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