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州总工会党组研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招聘湘西自治州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工资协商指导员三名。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工会事业; (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类、经济类、文史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5周岁(含25周岁)以下(截止2013年6月1日); (五)2013年6月1日前户籍在湘西州的常驻人口。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州总工会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5日-2013年6月30日。 (2)报名地址:湘西州总工会。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及相关证件和三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州总工会党组决定。 2、考试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分,工会知识10分,作文5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考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作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职业态度等。 3、体检 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作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本次招考的成绩、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相关信息在湘西工会网上公告。 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以三年为期),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因正当理由需要终止合同的,可以解聘。 招聘人员为临时工,不占单位编制,纳入单位统一考核管理。工资由用工单位发放,其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1800元)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单位不负责安排食宿。 联系电话: 湘西州总工会组宣部: 0743-8565133 湘西州职工维权帮扶中心:0743-8565335 湘西工会网网址:http://www.xxgh.org.cn 湘西州总工会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小编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