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整脏治乱百日行动”工作成果,推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打造“三宜”城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人员:20名 (二)条件:1.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1983年12月以后出生的)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原则上以乡镇为主;2. 身高170cm以上;3. 学历为初中及以上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优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由县人民政府、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城管局、法制办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面试小组,采取面试方式,现场择优录取。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条件的招考人员于2013年6月13日-2013年6月19日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份)在县城管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获得面试资格。(联系人:郑建军,联系电话:13984547266)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合格的人员,将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不满足体检标准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一)对面试合格的,由城管局下属的大物管公司统一聘请,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包干(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待遇2500元/月包干(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内);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对无住房的招聘人员,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优先享受县城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政策。 六、有关要求 (一)被正式聘用的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县城管局、大物管公司要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努力、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的招聘人员一律予以辞退。 (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正安县城镇管理局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