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州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犬训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刑侦支队警犬训导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双眼矫正视力0.8(含)以上,身高1.65米(含)以上;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5、喜好警犬训导工作,有警(军)犬训导证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一旦聘用,签定合同三年以上,合同期内不得辞职。 三、待遇 按州公安局临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按《劳动合同法》交纳五险),另加警犬训导员工作津贴。 四、报名 1、2013年6月13日—6月30日到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311室)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3、联系人:胡警官 电 话:8713265、18974338009 五、体能测试 按公安体能标准要求。 六、体检 按公安体检标准要求。 七、考察 经体能测试和体检后,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九、聘用 确定拟定人选后,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2013年6月9日 小编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