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三)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5月9日)规定的程序,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及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教育学院人事处或监察审计处反映。 人事处:0574—87200212 联系人:刘雪君 监察审计处:0574—87200232 联系人:叶世利 3、反映情况要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教育学院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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