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景德镇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基本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13年8月前未毕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景德镇市2013年中医医院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于201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9:0O-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9室(沿河西路59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在网上下载《2013年景德镇市中医医院选聘报名表》,并填写打印一式二份,也可委托亲朋代为报名,亦可通过电子邮箱jdzsyk@163.com报名,将个人资料和报名表发送到该邮箱即可。 由市中医医院先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各岗位的选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同则通过考核方式确定入闱人员,如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则通过专业笔试方式确定入闱人员。考试时间依照报名情况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选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人才人事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三、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景德镇市卫生局人事科:0798-8509859 监督举报电话: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98-8516721 附件: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