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长沙规划展示馆政府雇员简章 长沙规划展示馆是普及城乡规划知识、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桥梁,是展现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和经济建设发展成就的平台。展馆面积约9000平方米,拟定于年内开馆。为了保障展示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初、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续雇;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委托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机构为雇员代扣代缴。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初级雇员佣金每年3-6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规划展示馆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考生登录长沙考试网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后,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发表的论文或相关工作业绩的证书、证明也可一并提供)一起发送至专用报名邮箱(csghrs@163.com)进行资格初审,电子邮件的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上午9:00—6月20日下午5: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6月28日下午5: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综合管理和策划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报考设备管理和布展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3、报考综合管理和策划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各占50%合成;报考设备管理和布展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的综合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暂定于7月22日-24日在长沙考试网上查询。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7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至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政府二办公大楼902房间)递交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领取查分结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报考综合管理、设备管理、布展管理、策划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三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结构化面试构成,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各招聘单位将在考核方案中划定相关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报考综合管理、设备管理、布展管理、策划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考试网和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方政务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长沙市人民政府审定。 3、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拟聘用的政府雇员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签订《长沙市政府雇员雇用合同书》。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0731-88666211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0731-84413618 3、考务咨询电话:0731-84437936 4、相关网站: 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方政务网http://www.csup.gov.cn 5、监督电话: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0731-8866621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96 84907997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