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公务员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县机构编制部门的用编审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13年夏季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杭县2013年夏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本次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或相关资历认定的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2日;若报考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在2013年6月2日前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有效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的结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其中学位须为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所对应学位。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职位另有要求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6、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具体年龄要求以《上杭县2013年夏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6月3日至1995年6月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二)其他相关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1)2013年5月26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的;(2)籍贯属龙岩市辖区的往届毕业生;(3)龙岩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4)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4、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6月2日为截止时间。 5、招考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招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类”下所有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可登陆http://sy.fjkl.gov.cn/查找);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不含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2013年)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