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整体提升专业技术素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株洲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招聘工作由株洲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纪委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和资格条件等
三、招聘范围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符合《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同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本实施方案在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公示时间:2013年6月6日至6月17日。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3.报名地点: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地点为株洲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69号),联系电话:0731—28895339;联系人:王春燕、李石解、刘芳。 4.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③《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比例原则上不开考。 五、考试程序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思想倾向、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考察:根据专业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3.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公示 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和株洲市林业局网等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录聘手续。 八、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0731—28895332 小编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