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财科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开展全市财政政策研究,为财政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相关政策资料; 负责财政课题科研工作的组织,制定年度财政课题计划;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配合业务处室开展财政业务及政策调研; 开展财政宣传工作,收集和编发有关信息,扩大财政宣传范围;负责《昆明财经》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明、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7日—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 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43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通过下载取得); (3)《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附件2,通过下载取得); (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在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同底半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5。联系人:杨云辉 联系电话:63544963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须从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两份带至报名点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点现场审查、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市财科所负责。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 (2)笔试科目和范围: 会计审计、财政税务及相关专业:财政学基础知识、会计学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文写作。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出版及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新闻学基础知识、新闻写作、公文写作、文字编辑处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⑴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6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⑵领取准考证地点: 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一楼(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⑶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63370360 联系人:杨云辉 联系方式:63544963 3.笔试时间: 2013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⑴面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 ⑵面试地点: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五楼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⑶联系人:孟姝 联系方式:63370360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者、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60分为笔试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等额面试岗位的合格线为7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查分。 七、考核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二)考核由市财科所和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三)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通过考核的人员,体检由市财科所和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报请市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人事部门核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市财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招聘监督 招聘期间,考生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71-63962779 昆明市财政局机关纪委:0871-63521336 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