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经泗洪县委、县政府同意,泗洪县住建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基层工程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为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经济、计划生育问题;无刑事处罚记录;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年龄、年限计算,身份证使用,学历、工作经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9日工作时间; (2)地点: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室报名(行政办公新区,电话:0527-80829603,邮箱:shxrsjsyk@163.com (3)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届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非现场报名考生可将须交验的材料及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发送邮件后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以免遗漏)。 2、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泗洪县城乡建设规划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对非现场报名的考生,先对扫描件进行初审,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对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宿迁市人社局相应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网上公布。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和举止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为100元/人。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需要通知、公告的事项,一律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五、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829603 监督电话:0527-80829608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