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紧缺急需专技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认真安排部署,按程序进行招聘,保证专业知识测试的客观公正。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1人,丽江市户口,女性,热爱妇幼卫生事业,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5日。 2、报名地点: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岗位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的个人信息、测试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气质仪表、分析综合能力等。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其它测评要素占20%)。测试最终成绩按评委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测试结束,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2,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按1:1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人员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招聘测试时间及地点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2013年6月11日上午8:30分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报到,抽签确定测试顺序,测试开始15分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守秘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2、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应试人员在测试中违纪的,一律取消测试资格。 3、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第八纪工委的纪律监督。 联系电话:0888-5101246 联系人:张宏丽 丽江市妇幼保健院 201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