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黑龙江省煤炭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省煤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哈尔滨煤炭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77年。原为煤炭工业部直属设计院,现为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管理的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黑龙江省惟一具有煤炭甲级资质的设计院。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煤炭矿井设计甲级,煤炭选煤厂设计乙级,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省煤管局颁发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证书。现有在职人员9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各类注册人员53人。 从1977年建院至今,已经逐步成为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齐全、装备先进、经验丰富的煤炭专业设计研究院。现有采矿、选煤、机械、土建、电气、暖通、给排水、概预算专业。可独立承担大、中型矿区的总体规划设计、各类型矿井和选煤厂、机修厂、铁(公)路、通讯、输变电、矿区居住区等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任务,并可进行各类型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定工作。2006年通过国家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统招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