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情况公示 根据《印江自治县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加分申请后,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申请加分的82名考生名单(具体加分人员见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对公示对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公示期内请对照加分条件及时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举报人及情况严格保密,并对所反映情况进行查实。单位或个人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856—6231050(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6-6222553(印江县纪委举报中心)。 附件1:加分政策。本次招聘继续执行加分政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至2013年5月20日,在我县服务期满二年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四项目人员”。 3、报考卫生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取得职位(护士职位除外)要求专业相应执业资格的考生。 4、我县农村计生“两户”( “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 附件2:印江自治县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加分信息表。 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