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普陀经济社会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普陀区政府网站(www.ptq.sh.gov.cn)查询。个别岗位的年龄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简章》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周六)-2013年6月3日(周一)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805号)。 交通:838、742、740、63、94、129、69、837、924、950、743、706、829、909、224、876、62、562、44、轻轨3号、4号线(曹杨路站)、地铁11号线(枫桥路站2号出口)。 3、提交材料: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高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总表)、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用光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提供同版本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或将电子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ptqrsj@126.com(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邮件标题)。 4、职位限报: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 5、《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6、报名实行个人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个人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应聘资料现场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面试前区人社局将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7、准考证领取:6月21日(周五)-6月22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4:00,在报名点(普陀区业余大学)凭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者视作放弃。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生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3年6月30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2013年7月31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www.ptq.sh.gov.cn)公布,考生自行上网查询,不再另发通知。 5、面试分数线: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面试时间: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四、相关事项 1、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总分。 2、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普陀区政府网站(www.ptq.sh.gov.cn)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3、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人员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52825090、52564588-2567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