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13年夏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漳平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64名:审计局2人、劳保局3人、公安局2人、计生局12人、卫生局38人、教育局2人、工业园区管委会3人、化工局1人、矿管总站1人。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中国漳平”政府网(http://www.zp.gov.cn/)查询《漳平市2013年夏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符合《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职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6、年龄的计算及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5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漳平市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公安局:五楼政工室0597-3208318李先生,审计局:综合股0597-7532461詹女士,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人秘股0597-7536896陈先生,计生局:人秘股0597-7521448刘先生,卫生局:办公室0537-7532449陈先生,教育局:人事股0597-7532452陈女士,工业园区(含化工局、矿产品管理总站岗位):办公室0597-3270600林先生。 (三)报名方式: 1、携带材料: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3届毕业生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随附社保缴交凭证。 3、对设区市以上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等参加公开招聘的报考者,符合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等文件加分政策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并将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并提供相关材料审验,逾期将不予受理。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考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报考公安局岗位的还需现场填报政审表。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职位拟录(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