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征集入伍后优待政策的通知》(嘉政办发〔2009〕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报考2013年上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符合上述文件第六条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嘉政办发〔2009〕4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户籍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和应届毕业大学生退伍后,报考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服役1年其笔试总分上加2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在笔试总分上分别增加5分、3分和2分。 请符合上述文件第六条的考生在2013年5月20日—5月2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513办公室(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后,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25日。公示无疑义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228947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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