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水利局2人。 司法局2人。 城区管委会2人。 妇幼站2人。 计生局10人。 疾控中心1人。 扶贫办3人。 农机局2人。 老干局2人。 煤炭局2人。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 (一)高校毕业生: 1、农村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升学前户籍是我县农村户籍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残疾、单亲家庭和父母一人有重大疾病或父母一人有二等以上残疾的家庭优先照顾。凡父母一方为事业、企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或财政在编人员的不在此范围。 2、城市高校毕业生:父母是原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并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凡父母一方为企业退休职工或财政在编人员的不在此范围。 注:高校毕业生是指2011年6月份以来全国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有我县户口,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从毕业时间起两个月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才可以进行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到县就业指导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方可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一式四份)。 2、求职登记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各一份(小鸟办公室领取)。 3、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小鸟办公室领取)。 4、街道社区居民失业证明、乡镇村民进城求职证明1份(小鸟办公室领取,注:城镇户籍领取社区失业证明,农村户籍领取乡镇村民进城求职证明)。 5、户口薄(户头、父母双方和本人所在页)、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四份复印件。 6、一寸红底照片5张和二寸红底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0日--5月22日。 2、报名地点:左权县就业指导中心。 3、招聘时间:5月24日招聘地点:各招聘单位。 4、招聘时携带的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顺延补齐。 (四)公示。将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5日,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费用。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工资目前执行2012年我省最底工资标准945元的80%(756元),由财政就业专项资金负担,(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资的20%(189元)由用人单位负担;录用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各用人单位还应根据招用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津贴和补贴。 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用人单位需将公益岗位人员的档案(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体检表、合同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交左权县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公益性岗位人员非本人意愿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60日内,须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缴一年失业保险可申领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在基层公益性岗位就业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取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投诉电话:0354-8633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