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市公务员选调有关规定,拟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选调计划为2名。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要求
二、选调范围 1、涉外事务处科员(翻译)职位面向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选调,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综合处科员职位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选调,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3、男性,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市外办综合处(市海关大厦1403室);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科。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现任职务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专业资格证书(以上须为原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以及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分职位按1:5比例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涉外事务处科员(翻译)职位面试含现场英语翻译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结束后,涉外事务处科员(翻译)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综合处科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0527—84368685 咨询电话: 宿迁市人社局公务员处0527—84359275 宿迁市外事办综合处0527—84368680 沭阳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3068120 泗阳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5272211 泗洪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0829606 宿豫区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4465485 宿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2960398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