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同海关协管人员和市仲裁委员会、市光荣院、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待遇 (一)、大同海关 1、招聘岗位:大同海关协管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15名。其中:文秘3名、财会3名、计算机2名、英语3名、法律4名。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由大同市人才市场实行劳务派遣,参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大同市仲裁委员会 1、招聘岗位:大同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法律专业4名。 3、招聘人员待遇: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三)、大同市光荣院 1、招聘岗位:大同市光荣院工作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5名。其中:临床1名、护理1名、文秘1名、财会1名、心理学1名。 3、招聘人员待遇: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四)、大同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1、招聘岗位:大同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4名。其中:财会2名、多媒体控制1名、运动康复1名。 3、招聘人员待遇: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报考条件为: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以及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条件 (详见《招考简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军籍的; 4、现役军人、见习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曾在人事考试中受禁考处理并未满禁考期限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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