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负责在丘北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各乡镇从事消防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品行良好;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符合征兵的体格检查标准; 优先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用)专职消防队员。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0日。 2、报名地点:丘北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尤正敏,电话:13658769906。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册;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8张。 (二)面试 2013年5月11日到丘北县消防大队面试。 四、相关待遇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和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享受以下待遇: (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只有公休日轮休,无休假,试用期满后每工作1个月可以轮休4天(周末时间),每年一次休假,假期20天。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不准请假。试用期间享受待遇:每月1000元。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合同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1年期合同,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双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人员一经录用,丘北县公安消防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待遇:每月1300-1800元(除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指使、纵容他人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或参与作弊; (二)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泄露其它保密事项; (三)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而影响招录公平、公正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