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县卫生类临床医学等专业人才匮乏的实际问题,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2013年度为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30名卫生类临床医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1人、医学检验专业3人、医学影像学专业3人、麻醉学专业3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对象为2012年以前毕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2、2013年即将毕业的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6、有志到蓝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服务的人才;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开考比例 由于本次所招聘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较为紧缺,历年来都很难招足实际需求的人才,因此招聘中对报名资格审核后达不到1:3比例的专业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告: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蓝田政府网(www.lant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地址: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蓝田县人民政府)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证件: (1)户口本(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2013年即将毕业的需提供身份证、院系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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