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为福建省唯一一所省属优抚医院,系福建省民政厅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5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福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办公室(福建省建瓯市芝山街道豪栋路6号) 3.联系电话:0599-3833272、13386996029;邮编:353100 4.联系人: 陆先生 5.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应注明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二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应聘人员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或者用特快信件将报名材料(以邮戳为准)寄至我院(考试前需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提供虚假信息,本院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考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 2.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1:3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3.面试: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6.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 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公布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民政网上发布。
六、监督 省民政厅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76235 福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201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