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芜湖县发改委等十七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年龄等必须符合《2013年芜湖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及高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应聘人员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自行打印交报名处),并对自己报名信息进行承诺。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费45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少数特殊职位,报名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也可以开考,但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不得小于1:2。不足1:2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综合常识、英语、计算机、写作四个部分,侧重常识和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到下一招聘程序。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加2分。符合此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笔试后3日内(5月21日下午5点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审验,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体能测评:报考县城管执法大队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不足1:3,可按上述方法再进行一次体能测评递补(只递补一次)。 面试:面试人选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时,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否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每人应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总成绩合成: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加权计算。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派员参加,县监察局进行监督。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体检应当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不符合,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2013年应届生,待提供毕业证原件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 6日上午8:30-下午4:30;报名地点: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6日-17日上午8:30-下午4:30;领证地点: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 (三)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网上发布通知。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和考试成绩只在网站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本公告由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553—2567819,监督电话:0553-8912365。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 共 芜 湖 县 委 组 织 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