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大安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大安区二〇一三年上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大安区事业单位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4月2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计44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大安区事业单位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6日至4月29日(29日截止到24:00时止)。 2 、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恒和花园二楼,联系电话:0813-2210673)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即2013年5月30日前提供。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只进行照片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大安区事业单位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813-221067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照片审核: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至4月30日(30日截止到24:00时止)。 照片审核: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3年5月1日(1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结束前,即2013年5月1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减免手续可按以下程序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