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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遂宁市关于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公务员网时间:2013-04-18 17:26考德上教育V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切实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组通[2012]15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范围

  详见《2013年遂宁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无违法违纪行为;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2013年遂宁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3.有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8:30-12:00、14:30-18:0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市卫生局办公楼4楼市卫生局人事科(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76号)。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四)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参加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遴选职位达不到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为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在市卫生局人事科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主要是医改工作相关内容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报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主要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医学检验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15:00-16:30,地点在市卫生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可为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政审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考察

  市卫生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政审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卫生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流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市卫生局监察室0825-2655022;咨询电话:遂宁市卫生局人事科0825-2655021。

  点击下载:

  2013年遂宁市直属卫生事业 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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