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是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监测、科研、放射性废物处置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辐射环境事业发展的需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环保事业,德才兼备、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以放宽到大专;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普陀区沪太路500号,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办公室收,邮编200065。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http://sisr.sepb.gov.cn/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