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案(事)件,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巡防队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合同制巡防队员60人,全部为男性,其中,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20人;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20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人(缺额由警校毕业生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身高170cm以上,两眼裸视分别在4.8以上,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两眼校正视力分别在5.0以上; 4、具有介休市户籍; 5、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道德败坏、有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三、报名 由本人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报到证(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的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要求写明:姓名、性别、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表,交报名费、考务费115元。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3日-14日。 报名地点:介休市政务大厅。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单科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35%、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5%+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1000米、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成绩=测试项目成绩之和÷4。 2013年4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体能测试证。 2、笔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确定笔试对象。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具有武警特勤、海陆空特种兵等经历,并有狙击、排爆、侦查、攀登、防化、武装泅渡等专业技术特长的退役军人(要有服役部队的原始证件,并查阅档案),有武术特长的人员(在省级以上赛事中取得名次的,有原始证书并经验证确认),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面试 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即:体能测试成绩×35%+笔试成绩×35%),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