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招聘计划、申请、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晋人字[2008]118号文件《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2]53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120名(其中:语文教师25名,数学教师25名,英语教师25名,理化生教师25名,政史地教师20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员5名;城市环卫队专业技术人员10名。退役士兵12名,转业士官18名;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3年4月20日报名之日前具有原平市户籍或原籍(系指原有原平户籍,现在因以下原因户籍不在原平的情形:因上学将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将户籍迁往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大中专学校毕业后迁往原平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但暂未落户的);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不受年龄限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报名和笔试费90元。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0日—2013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原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0-8224164。 2、报名所需证件 报名考生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忻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和相关证件。 3、报名办法 考生在报名点填写《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同底1寸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4、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在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考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当天,到民政局核对档案计分。 四、考试 1、考试内容、方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