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是一所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本市一所以孤残儿童养育为主的慈善福利机构。主要职能:为孤残儿童提供照料、教育、康复、医疗等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医生岗位,职数5名; 2、 护士岗位,职数20名; 3、 康复治疗师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医生:负责完成日常诊疗工作,对患儿进行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儿抢救以及参加医务值班工作。 护士:根据不同的班次,做好病房或园区患儿的各项日常护理、照料工作。 康复治疗师:负责为脑瘫、自闭症儿童做康复训练及指导。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医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康复治疗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相关专业背景,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晓静、张斌 邮 箱:ef2006fxj@yahoo.com.cn 联系电话:021-54470824 邮 编:201101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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