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四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为做好这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012年四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集合地点:请于体检当天早7:00准时到四平宾馆一楼大餐厅(从宾馆南侧门进)。 三、体检须知 1.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没参加笔试考生携带面试通知确认单(如有遗失,请及时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联系)。 2.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体检费:人民币500元。 4.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5.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体检。 四、注意事项 此次体检依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其它两张写上姓名上交。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项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只写序号,姓名处不许写姓名,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已携带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中心的,要关闭通讯设备并上交到负责体检工作人员处保存,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11.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12.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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